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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装卸时,开或关箱门到底由谁负责?

2019-04-29
开或关箱门这个事儿已经闹出了不少纠纷,有一定的历史时间,也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或者说没有一个正确说法。今天笔者根据有关行业条款及实际操作情况,粗略总结和分析并发表一文,不饶圈子直接给予判定:开关集装箱箱门收发货人即货主负有主要负责!
红色框内条款:SHIPPER‘S STOW LOAD COUNT WEIGHT  SEAL 。此条款的意思就时说,此票货物的由发货人装卸、计数、称重、施封!以往一般提单包括货代整箱提单必定有此条款!由于大量的拼箱存在,施封方可能多是货代和仓库,并非一定是SHIPPER,所以近年来对于SEAL施封条款不少船公司已经将此在提单上去除,但这并不表示发货人没有责任负责施封。
另外提单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谁来关或者开箱门,但是施封和开封是在装卸货起始终结前后关箱和开箱连贯中不可分割的一个步骤,且关开门也是对空箱设备完好交接和重箱检验货物是否存在问题的必要程序,对于收发货人具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点规定: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货物,从装箱托运后至交付收货人之前的期间内,如箱体和封志完好,货物损坏或者短缺,由托运人负责;如箱体损坏或者封志破坏,箱内货物损坏或者短缺,由承运人负责。如果货主提出开关箱门由承运人负责(司机),那么如遇到货物失窃等,承运人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遇到海关查验得问题:按现有的海关法令,“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故其最终装卸责任包括施封开封都还是由货主负责!
因此从提单条款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规范:由收发货人即货主负责关或者开门!并非承运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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